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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明法网整理|2021-11-30
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息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法第149条、第151条第1、2款);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法第151条第3款);清算组成员
我国《公司法》第151条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该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我国《公司法》第151条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该条规定:“
关于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管理制定政策和目标;甄选、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