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明法网整理|2021-11-30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分散,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公司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虽然国有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是国家,但国家仅以其投入公司的特定财产金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而不承担无限责任。这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也不同于具有负无限责任。这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
根据国家工商局的规定,想要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国务院或者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的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该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董事长实际上是从全体股东中选举产生的,代表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企之间是可以无偿划转债权的。当然这也是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才可以进行划转的。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划入或划出一方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