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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明法网整理|2021-1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关于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管理制定政策和目标;甄选、指定公司领导层(主要是CEO)并提供支持和对其表现进行评估;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财务资源;通过公司的年度预算;就公司的表现向股东负责; 以及设定公司管理层的薪
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我国《公司法》第151条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该条规定:“
关于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管理制定政策和目标;甄选、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