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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明法网整理|2021-11-30
合同债权的权利之一就是请求保护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请求国家机关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权利并非诉权而是债权的一项权能,常称为债权所具有的请求力。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区别于《担保法》和《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增加了债权转让通知保证人的规定,即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
《民法典》中,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
一、债权转让 (一)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转让债权,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乙方受让债权。(二)经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丙方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甲方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
不安抗辩权。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从这条规定看,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
债务纠纷,是2年。从债权人最近一次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日期算起,超过2年,不予保护。2年内债务人未还债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但2年内债务人未还,债权人既没有要求债务人还债,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诉讼
现如今社会是信用社会,无论是什么合作都少不了合同的订立,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
通常大的工厂都会建自己的食堂,方便职工就餐。如果要把食堂